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委托浙江哲晟 (略) 负责常山县工程渣土消纳项目经营权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如下:
一、评估事项基本情况
常山县拟对工程渣土消纳项目经营权进行拍卖,消纳工程渣土资源总量约4628.(略)m3。同时,项目拟对常山县天马街道、辉埠镇、芳村镇、青石镇4个乡镇、街 (略) 建设工程渣土消 (略) ,涉及总用地面积约2145亩。
二、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常山县住房和 (略)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哲晟 (略)
来信地址:常山县天马街 (略) 859幢432-435号
联系人:严玲玲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其主要是为了征求公众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实施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二)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三)对本次项目实施的态度;
(四)对项目实施有何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五)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二)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12月23日—12月31日)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常山县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