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全方位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现将有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尤溪县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等要求,通过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分段补助等科技惠企政策,鼓励企业和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各乡镇、开发区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归集研发投入等工作。执行科技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科技例会,梳理相关任务指标,针对前期工作的经验和短板逐一分析,抓平衡、促进度,有效提升各乡镇、开发区对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工作的重视程度。统计部门要按照研发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做好统计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实事求是、应统尽统。
二、加大研发投入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现场培训、线上指导、线下交流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与培训指导,确保企业对科技政策“应知尽知”“看得懂、用得上”,使企业能够充分享受上级优惠政策。
二是强化服务指导。针对有研发项目和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记账不规范等问题,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上门服务,逐一指导。针对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点对点”、“一对一”实地答疑解惑,帮助企业完善研发账目归集,确保研发投入规范化归集,应统尽统。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按照纳统企业有无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多少、新纳统企业数量等指标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开发区和科技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动员企业财务人员设立研发专账、上报研发数据,给予填报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工信局
三、做好研发投入分段补助
一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宣传册、网站等,加强对研发分段补助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了解并申请补助。
二是建立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企业和机构在申请研发分段补助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和企业的满意度。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研发分段补助政策培训班或指导讲座,为企业和机构提供政策解读、申请流程、材料准备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帮助企业和机构更好地理解和申请研发分段补助。
责任单位:工信局
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
一是深入了解政策。全面了解和掌握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费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确保对政策的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多渠道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定期组织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提高企业申报资料的质量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日常监管,防范企业虚报、瞒报、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风险。同时,要定期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四是建立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制,通过设立服务窗口、建立服务热线、微信群等方式,及时解决企业在享受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单位:税务局
五、及时兑现科技惠企政策
一是建立沟通机制。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地。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政策的兑现,简化审批流程。
三是强化监督评估。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共同推进政策的有效落地和实施。
责任单位:财政局、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