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 (略) 新增导热油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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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 (略) 新增导热油炉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珠海经济技术开 (略) 653号7栋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 (略) 新增导热油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珠海经济技术开 (略) 653号7栋。因企业经营分立,本项目拟在厂区新增一台1.2t/h天然气导热油炉,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不新增用地和厂房.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