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巧媳妇仓配项目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巧媳妇仓配项目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DSS*-A004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略)
二○二四年二月
目 录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投标邀请
(略) (略) 巧媳妇仓配项目业务外包服务
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山东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略) (略) 巧媳妇仓配项目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略) (略) 巧媳妇仓配项目业务外包服务
2、招标编号:SDSS*-A004
3、项目概述:本次招标内容为 (略) (略) 巧媳妇仓配项目业务外包服务。本项目分为1个包。采购服务期为2年,预算总金额约168.6万元,结算方式按照单价采购,根据实际业务量按阶梯单价结算。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4、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采 (略) 巧媳妇仓配项目业务外包服务,主要负责仓库整体管理运营、接收巧媳妇铺子发送的订单,进行分配和打印拣选单、按拣选单进行商品拣选、对拣选完毕的订单进行复核、装箱及贴快递面单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为168.6万元(2年),单价控制价如下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单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号 | 业务种类(件) | 控制价(元/件) | 权重(%) | 年预算金额(万元) |
1 | 月均单量≤3000件 | 0.72 | 70% | 84.3/年 |
3000件<月均单量≤5000件 | 0.71 | 20% | ||
月均单量>5000件 | 0.7 | 10% |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含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能够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合作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将被拒绝;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5.5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5.6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5.8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5.9投标方报价前必须要现场进行场地查勘和业务摸底,时间不少于2天;
5.10与淄博邮政有劳务派遣、劳 (略) ,其报名不予接。
6、项目报名及获取文件:
6.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09:00分至2024年2月26日17:00分(北京时间)
6.2报名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
6.3获取方式:
6.3.1线上报名:
CA 证书办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注册成功并办理 CA 证书(网址:http://**,流程:注册→登录→【CA 办理】。CA 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 400-080-9508。
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在线报名,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系统,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6.3.2邮箱报名:
*@*63.com并电话通知 0531-*。邮件主题请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免耽误报名进度。
注:以上2种方式都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或通过。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7、投标方式:
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03月12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4年03月12日下午13:30分-14:00分(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8.2递交及解密地点: (略) 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产业创新园C座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8.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
9.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线上解密开标。
9.2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2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2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9.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产业创新园C座三楼媒体会议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http://**)、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http://)、 (略) 采购与招标网(http://**)发布。
11、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 (略)
详细地址: (略) 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邮 编:*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李经理
电 话:0531-*
缴纳账户:
--户 名:山东 (略)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千佛山支行
--账 号:5319 0773 7310 906
--电子邮件:*@*63.com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条目号 | 内容 |
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1.1 |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按以下部分组成编写和装订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 该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注1:投标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其中“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单独密封递交。 注2:投标人编制上述文件时,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4:投标人如未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5: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注7: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原件按照招标人要求备查。 |
13 | 投标报价 |
13.2 |
|
14 | 投标货币 |
14.1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15 | 投标保证金 |
15.1 |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3.372万(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招标代理。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字样。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 (略)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千佛山支行 账号:5319 0773 7310 906 开户行行号:3084 5102 8038 |
16 | 投标有效期 |
16.1 | 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 |
17 |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7.1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应以Word文档编辑,报价部分同时提供Excel格式,U盘介质,随“投标基本文件”递交)。 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双面打印,页码清晰,不允许活页装订。 |
19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9.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邀请。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邀请。 | |
22 | 开标 |
22.1 | 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见投标邀请。 |
36 | 中标服务费 |
36.1 | 中标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向代理单位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从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43%支付。 |
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 |
特别提示: 1.采购供应商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 2.采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供应商的行为。 注: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附件: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2.采购供应商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1.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 (略) (略) 。
2.2“招标代理”系指山东 (略) 。
2.3“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招标人。
2.4“投标人”系指收到招标邀请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2.6“货物”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2.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相关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4、合格的货物
4.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3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7.2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回函确认。
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组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13.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3.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13.4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投标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13.5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价格的增加、中标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3.6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7投标人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3.8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投标人中标后须免费补足,并使招标人满意。
14、投标货币
14.1投标文件中适用的投标货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5.2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15.3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付中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15.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代理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有效期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4传真或邮递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封装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全部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基本文件”封面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正本”或“投标基本文件-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和电子版U盘”字样;
(2)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部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的所有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商务技术册-正本”或“商务技术册-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商务技术册”字样。
18.2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及包名称、正本、副本、投标基本文件或商务技术册。
(2)“在 年 月 日 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8.3如果未按18.1和18.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招标代理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代理将拒绝接收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将按第15.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开标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进行线上电子开标。
22.2如出现无法实施电子开标的情形,则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
22.3其他详见“投标邀请”开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4、评标原则
24.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25.1.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1.2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3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6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7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25.8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原投标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规则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5.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投标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6.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7、投标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价格80分,商务3分,服务17分,评分标准如下:
报价得分=(基准价/各供应商报价)×价格权重×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者”。
评审内容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100分) |
价格 (80分) | 报价评审 (80分) | 1.投标报价须遵循客观事实,按“量升价降”的原则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2.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0。 3.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商务 (3分) | 同类业务外包业绩 (3分) |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已承担的同类服务项目,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该项目的发票复印件及合同原件,二者缺一不可;不提供者不得分。同类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服务 (17分) | 服务方案及服务保证措施 (4分) | 投标人服务方案包括作业人员及班次配置、人员管理、作业流程、作业管理等内容。方案定位准确,整体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招标单位实际要求。对项目需求分析具体且有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合理。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能做到机构健全,管理办法及培训计划,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 1)提供的具体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合理,措施健全,工作流程清晰完整的。得2-4分; 2)提供的具体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措施不健全,工作流程不清晰的,或者不提供的。得0-1分。 |
人员配备 (6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和承诺事项(如社保交费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等),项目熟练人员数量情况。 1)项目人员来源充足,应急方案及应急人员配备保证措施及时到位,项目现场熟练人员比例不少于该项目提供服务人员总数的80%,项目熟练人员从事同类业务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得3-6分; 2)人员来源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应急方案及应急人员配备保证措施基本到位,项目现场熟练人员比例不少于该项目提供服务人员总数的70%,项目熟练人员从事同类业务服务年限不少于两年。得1-3分; 3)人员来源配备比较紧张,应急方案及应急人员配备保证措施简单粗略,项目现场熟练人员比例少于该项目提供服务人员总数的70%。得0-1分。 | |
应急处理方案(4分) | 投标人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有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条理清晰,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完成邮件投递任务,保证邮件投递时限和质量。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1-4)分,若缺少此项不得分。 | |
问题解决方案(3分) | 对投递物品出现延误、丢失、损毁情况的解决方案,根据投标文件情况(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运送物品延误的解决方案;丢失、损毁物品的赔偿及索赔解决方案及解决途径)得(1-3)分,若缺少此项不得分。 |
注:保留两位小数
28、与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的接触
28.1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方接触。
28.2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9、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排序第一名投标企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二名投 标企业为第二备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综合得分与报价分均相同的,按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
29.2如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则没收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与备用供应商履行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期内无法履约合同,则没收该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与备用供应商履行合同。
29.3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9.4如果审查未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29.5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9.6本项目公示媒体为 (略) 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略) 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期为3天。
29.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0、确定中标人
30.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30.2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终止招标。
31、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31.2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授予合同
32、合同的授予标准
32.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2.2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3、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方确认。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履约保证金
35.1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合同草案》。
35.2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合同年中标金额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技术(服务)规范中的考核条款对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考核。
36、中标服务费
36.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合同草案
(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揽收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