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3日 16: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3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14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 ||
预算金额 | ¥7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敏捷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解放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全璟建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友谊北路19号阿克苏天山美玉城23栋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X-2023-QJCG-006
项目名称: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小学等40所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统一配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80日历天,(具体时间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在职的授权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表册》原件及单位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5)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处罚期内的);
(6)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及发布。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解放路16号
联系方式: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全璟建设 (略)
地 址: (略) 友谊北路19号阿克苏天山美玉城23栋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敏捷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