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食用菌食品深加工车间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卢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食用菌食品深加工车间项目;
2、项目编号:LSGZ[2024]232-GC059;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卢氏县食用菌食品深加工车间项目, (略) 卢氏县。一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4844平方米,建筑高度5-6米,包含建筑、结构、水电、消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7、预算金额:¥*.4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78元,规费¥*.27元,税金¥*.62元);
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 (略) 》 (略) 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