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LM-FW-2024-0909
二、项目名称: (略) 高铁站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梁溪区县前华府2号205-207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高铁站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服务内容: (略) 高铁站广告宣传采购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6个月 项目负责人:陈东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婷婷、陈宝平、吴智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 (略) (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单位业绩公示:
①202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广告发布项目 2023.1.25-2024.1.24
②202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广告发布项目 2024.1.25-2025.1.24
③杭州千岛湖全域旅游传统媒体宣传项目 2023.7.24
④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区域共用品牌宣传广告项目 2023.9.11-2024.9.10
3、其它补充事项: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无城镇学府春天南门103-203门面房,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农业农村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无 (略) 2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学府春天南门103-203门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跃
电话:*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