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 (略) 、中国气象局、 (略) 气象局、 (略) 气象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部署,按照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简政放权要 (略) 场监督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有效。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确保依法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
2.全面监管。依法依规认真梳理行政职权,公布权力清单,明确与权力相对应的监管责任,对责任内的管理事项全面履行监管职能;
3.协同监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信息互通、相互衔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责任无盲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 (略) 气象局的协调配合,形成纵横联动协同监管的工作格局;
4.公开公正。不断提高行政监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将监管内容、监管程序、监管方式、监管结果等相关信息对外公开,切实将监管工作纳入公众的监督之下,防止监管缺位、错位和越位。
二.监管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部门权力清单的有关内容,饶河县气象局重点做好对行政许可事项、其他审批事项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
4. 防雷减灾工作监管检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5.施放气球活动监督检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6.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三.监管对象与内容
(一)对审批单位的监管
1.审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办理,审批内容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扩大、超越审批事项数量和权限等情况.
2.审批资料、档案数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等。
3.是否在审批中简化流程、优化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及效率。
(二)对审批对象的监管
1.申请行政许可、资质申请以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单位在申请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
2.取得许可的单位是否存在未按核准书进行防雷装置施工或施放气球活动等。
3.新(改、扩)建建筑物是否存在未取得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等。
4.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超资质运行等。
5.取得施放气球资质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施放气球活动等。
6.在气象观测场周边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等。
7.其他违反气象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跨部门协同监管措施
与相关部门的协同监管。加强与负有安全生产监 (略) 规划建设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信息互通,互相衔接,会同应急、消防、发改、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大对气象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强化对守信者的激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推动形成经营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约束机制,从而提高监管效能。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领导,加大有效监管力度,饶河县气象局成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的监管细则,形成精细化监管、网络化管理,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责任无盲区。
(二)组织培训,规范程序。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明确监管职责,制定统一规范的监管流程和要求,并在网上公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操作规范和流程,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加大行政审批改革措施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知晓度。
(三)加强检查,严格考评。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将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明确责任,将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抓细、抓好、抓出成效,确保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