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肃 (略) 年产25万吨饲料加工生产线迁建项目 | 甘肃白银平川经济开发区南区 | 甘肃 (略) | 甘肃邦立安全 (略) | 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畜禽和反刍饲料生产线产生粉尘,分别由集尘罩收集后经 (略) 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放标准》(GB *** -1996)表2中综合排标准要求。 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生产用水产生的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以及生活污水产生的COD、BOD5、SS、氨氮。生产废水排入园 (略) 置,生活污 (略) 理后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噪声:主要污染物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刮板机、提升机、筛分机、混合机、粉碎机、制粒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采取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高效运行。项目破碎设备均安装在半封闭车间内等措施后, (略) 界噪声均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限值的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清理过程产生的筛分杂质、脉冲式布袋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空气压缩机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筛分杂质暂存于固废暂存区,定期清运至 (略) 置;磁选杂质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略) 回用于生产;生活 (略) 门清运。 | 项目受理公示期未收到来信、来电及投诉。 |
公 示 期:2021年11月2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白银 (略) (略) ,电话:0943- *** ;白银市平川 (略) 环保窗口,电话:0943— *** 。 传真:0943— *** 通讯地址:白银 (略) (略) 邮 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