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洪招字[2024]第55号
江西省 (略) 受中 (略) 委托, (略) 青山湖污水厂治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二期)淤泥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青山湖污水厂治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二期)淤泥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略) 青山湖污水处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范围北 (略) ,南 (略) ;东起青山湖大道, (略) 、 (略) 及十字街,面积为51.8km2(不含青山湖湖面),其中,二期工程面积10.61km2。
2、采购金额:*.99元;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范围:1、对范围内现 (略) 进行清淤处置(含打捞、运输、污泥预处理(含处理站建设)、污泥处置等内容)服务,污泥处置过程中及处置后的产物均需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要求。 (略) 清淤长度约38.*km,预估箱涵清淤5771.11m3,暂定污泥处置工程量*.71t,最终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2、污泥处置方式:应采用除直接填埋、养殖或作为有机肥原料以外的方式处置污泥(如焚烧、烧结砖、烧制陶粒、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的要求;3、服务期限:2024年10月30日前必须完成本项目清淤处置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工程进度要求为准。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及要求》。
四、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污泥处置单位)须具备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环评批复中需体现允许将污水处理 (略) 政污泥作为原材料的内容。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污泥打捞的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 (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污泥处置单位可与具备污泥预处理能力的单位、污泥打捞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②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三家,只允许按不同服务内容(污泥打捞、污泥预处理和污泥处置)分工联合;(如一家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要求,可不组成联合体);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11日,使用电子CA锁自行在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登录-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身份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09时30分,开标 (略) (略) 1楼7号开标室(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湖区 (略) 92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 刘明明 联系电话:0791-*、*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略) 建设工程综合监督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