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与调试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以及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起止日期。现将《弘迅电梯配件生产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日期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弘迅电梯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
建设地点: (略) (略) 丽春街道航动社区十组;
二、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竣工日期:2024年8月31日。
(2)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9月1日-11日30日。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简老师
联系电话:*
我单位承诺对上述公开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