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2016年农村污水工程(芳庄、宜丰、西园) (略)
(资格后审, (略) )
编号:YXS *** 、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2016年农村污水工程(芳庄、宜丰、西园)已由 (略) 市 (略) 以宜发改投资许( *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市公用 (略) ,项目业主为 (略) 市公用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鸿成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市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1200万元;二标段约 550万元
2.5计划工期:一标段: * 日至 * 日;工期:245天;二标段: * 日至 * 日;工期:184天;
2.6招标范围:徐舍镇芳庄片、宜丰片和张渚镇西园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共新建 (略) 13949米。
2.7标段划分:2个标段,(1标段:宜丰片新建污水管道工程;2标段:芳庄片、西园片新建污水管道工程)
2.8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1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2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开、评标顺序为:按标段顺序,已中上一个标段的投标人只参与后续标段数据的合成,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每个标段评标办法分别抽取,分别评审。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略)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 (略) 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投标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 (略) 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c. 投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略)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e. 投标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略) 保缴费清单(必须从诚信库中获取编入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 (略) ;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8 (略) 市外企业持有 (略) ( (略) )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9企业持有《 (略) 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 (略) (略) 盖章确认的《 (略) 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略) 代理服务的;
3.5. (略)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3 月 22 日 9时30分,地点为宜 (略) 陶都路12 (略) 新大楼开标六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 (略) 保缴费清单(指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4)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略) (略) 门的押证证明,二级建造师已申请延续注册,但注册证书未盖章的, (略) 门的 (略) 站证书有效期查询记录或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合格证;一级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不作要求)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每两个月按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上报工程决算后按实际计量支付至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总价的80%,剩余20%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后,在竣工后24个月付清(以上进度款不含甲供材)。
本工程应该纳入 (略) ( (略) )抽复审的范围,在开展抽复审工作前,工程余款(含质保金)不得少于原审计造价的5%,待抽复审结束后根据相关规定和抽 (略) 支付;或确定不需被抽复审,则按 (略) 工程款支付。
7.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略) 附件。
8.其它:
8. (略) 称的“在建工程”是指: (略) 到合同约 (略) 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略)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8.2在 (略) (www.j *** )“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8.3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 (略) 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略) 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7年 3 月 1 日至 2017年 3 月 6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市公用 (略)
地 址: 岳东路5号
邮 编:
联 系 人: 丁鑫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鸿成 (略)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缪淼
电 话: ***
传 真:
2017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