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 (略) 署,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打破行政性垄断,及时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 (略) 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市监办发〔2022〕28 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问题有关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问题投诉举报对象
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统称政策制定机关)。
二、问题线索受理范围
1.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2.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3.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特许经营权行为等。
4.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三、投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 *** 0855- ***
2.举报信箱:黄平 (略) 一楼大厅
3.举报邮箱: *** @qq.com
欢迎全县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黄平县市 (略) 将对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逐件核查、 (略) 置、及时反馈。同时,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黄平 (略)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