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概要
规划名称: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范围:朝天经济开发区用地分别位于嘉陵江、潜溪河、羊木河畔的大巴口、羊木、中子等三处地形条件较好、且具有一定用地规模的地区,规划采用“紧凑型、多核心、带状组团”的发展模式,构建“一轴两片”的空间规划结构,以G108、大河路串联七盘关片区、大羊片区协同发展,打造一个充满活力的新型产业区,空间形态密集紧凑、生态良好、丰富多样,规划范围总面积为3.8441km2。
规划产业:朝天经济开发区着力培育新型建材、矿产资源转化、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医药和医疗器械等重点产业,把朝天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川北知名的加工工业基地。大羊片区规划为以矿产资源转化及其相关产业、循环经济产业、新型建材产业为主的工业园区;七盘关片区规划为以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医药医疗器械及相关配套产业、石材综合利用开发产业为主的工业园区。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广元朝天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蓉创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大鼎世纪广场2-2104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该区域;
2)您认为是否有必要开展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您对区域目前的建设持何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目前区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5)您对该区域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区域今后发展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范围内外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本园区规划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详见附件1。
现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敬请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士来电询问,公示期限为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