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经华新村二委会研究决定,决定将华新村部分2022年未中标的集体用地租用给村民。根据《 (略) 龙湖区涉农村(社区)集体资源管理办法》和《 (略) 龙湖区涉农村(社区)集体资源资产交易办法》的规定,现制定如下发包方案:
一、承租人应根据土地性质恰当合理使用承租土地。
二、出租地块—按2022年的招标规划图,区域C:油库片地4号、南畔溪地13号、17号、18号、19号、20号、22号,共7份地块,总面积 14.75亩 ,具体对应编码详见公告附件。
三、承包年限:承包期自2024年 月 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四、报名投标资格、时间、承包金及交款方式:
1、限本村户籍,满18周岁的村民,无拖欠集体租金者自愿报名投标。采用“投标押金”+“暗投竞标金”=投标总金额作为该宗土地承包金的方式。投标起投 (略) 针对该宗地块每亩年租金评估数额乘以地块亩数作为起投金额,“暗投竞标金”即现场竞标金额,低于起投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每一宗地块采取价高者得的投标方式。
2、报名投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事先将每一宗地块每份投标押金人民币2万元汇入本经联社澄海农商银行外砂支行华埠分理处账户。报名人与汇款人名字必须一致,否则汇款视为无效,并带齐银行交款凭证、身份证件及提供银行卡账号(届时如若未中标退回保证金)到村委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村出具的收款收据。
3、公告时间:2024年1月17日--23日;报名及汇款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早上9点--24日下午4点;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早上9点;交易地点:设在华新村委会新址。投标人如若无法亲自参与现场投标,则需要填写投标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在投标当日带回交给村委会,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本次投标可以在:油库片4号、南畔溪13号、17号、18号、19号、20号、22号参加投标,接受同一人多份投标押金的方式报名。(具体编号顺序详见规划图)
5、土地租赁期(即2024年 月 日至2029年12月31日),各租用地所定租金聘请《 (略) 铭信资产评估土 (略) 》进行评估,每片地块评估价:油库片4号地每亩年 2000元,南畔溪地每亩年2000元。本次交易的租用地租金一次性收取,即 年 月。
6、竞标方式,投标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竞标。竞标人将“暗投竞标金”的金额清楚地写在纸上,并放于信封内,竞标金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出现多名竞价最高者则现场抽签确认中标人。
7、投标人中标后现场签订中标确认书,中标结果公示五日后无异议,应于五日内补足全额租金(即竞得全额租金高于保证金时),汇入经联社指定收款账户,并与经联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及办理“三资”交易相关手续。原押金转为租赁投标金,逾期失效,视为恶意竞标导致流标的不诚信投标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五年内不得参与村集体、经联社全部招投标事项。经联社将择日重新招标。
8、未能中标者,退还未中标押金,经联社将于招标日之后的两周内统一将竞标押金无息退回投标人。
9、为保护集体经济利益,强占土地、拒不执行本实施方案的租户将按非法占用集体资产、资源行为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上级职能部门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0、承租人应根据土地用地性质合法合理使用承租土地,如有违者,村集体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该土地,因此产生村集体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以赔偿。
11、本方案未尽事宜,村两委会有解释权。
注:户名: (略) 龙湖区龙华街道华新经济联合社
开户银行名称:广东澄海农村 (略) 华埠分理处
开户行账号:*33
龙华街道华新经济联合社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