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中海油 (略) (下称“建设单位”)为中海油天津化 (略) 全资子公司。“中海油 (略) 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由中海油天津化 (略) 承担。现根 (略) 法规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中海油 (略) 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实施进度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
(2)项目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拟建地块位于南港工业区规划西中环延长线以东,华昌街以西, (略) 以北, (略) (现状排水渠)以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北纬38.*°。
(3)项目所属行业: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
(4)项目性质及投资: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投资为*.*元。
(5)项目内容:一期建设 (略) 近年已经完成产业化的重油催化转化催化剂生产线,生产重油催化转化催化剂5000t/a。本厂区总占地面积为*.95m2,其中本次项目为一期,占地面积约为*.2m2;配套建设中央控制室、门卫室、配电室、循环水站、消防及给水泵站、废气处理系统、事故水池等。
3、建设单位概要
(1)建设单位名称:中海油 (略) 。
(3)建设单位联系人:卜凡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箱: *@*ttp://**
4、环评机构概要
(1)环评机构名称:中海油天津化 (略)
(2)环评机构地址: (略) 红桥区* (略) 85号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开展环评工作,并针对建设项目特点确定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见“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6日
中海油 (略)
20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