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张 (略) 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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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张 (略) 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 ||
性质 | 澄清 |
张 (略) 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CC)XZ0026
项目名称:张 (略) 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9月1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9时30分
现定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4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2 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以下有效证书的: ①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的得 1 分;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的得 0.5 分;②具有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高级)证书的得0.5 分;具有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中级)证书的得 0.25 分; ③具有 (略) 络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0.5 分;具有 (略) 络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 0.25 分。 注:【本项最高得 2 分。】(1)提供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拟派人员还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提供不计分。(3)相关证明材料以投 (略) 公共资 (略) 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省外进粤的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上述人员还须在“进粤企业和 (略) ”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 (略) (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 (略)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 (略) 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资料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4 技术负责人非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置“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不合理,建议更改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对整体项目造价把控的能力 职称证书限定某个特定的专业方向,带有明显的指向性,建议改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
答:根据项目需求,本项目是智能化项目,其中涉及到的各系统均为弱电系统集成、智能化相关的系统。由于涉及的系统较多,且多个系统之间需要相互连通对接,为更好地完成各系统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有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高级)证书”。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是负责弱电系统项目全面管理的职业角色,工作贯穿项目的整个项目周期,从前期准备到后期维护的各个阶段。该证书能证明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实操技能,在弱电系统集成职业技能方面有较高的水平,是从事相关的具体职业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助与投标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快速、高效地解决相关系统集成问题。
“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高级)证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专项技术证书,并非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职称证书,该证书表明持证人在相关特定领域中所具备的技能,也是作为资历的一种体现。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和管理各种职业技能鉴定和认证考试,证书持有者代表着从业者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也是国家承认的高水平职业技能证书。
本项目《技术规范及要求》对集成性要求为“本智能化工程应根据功能要求、管理和信息共享的要求对智能系统分层次、分阶段进行集成,汇集本工程内外信息,对各子系统进行综合管理。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施的需要将修改技术负责人评分项内容。
技术负责人具体修改内容详见“二、澄清修改内容”
2、问:3 企业诚信(信用)评价等级 (5 分) 投 (略) 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 平台(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的诚信考评等级情况: 1、诚信等级为 A 级或以上,得 5 分 2、诚信等级为 B 级,得 4 分 3、诚信等级为 C 级,得 3 分 4、诚信等级为 D 级,得 2 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1)投标人须提供开 (略) 建筑 (略) 相关信息打印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4 诚信等级为A级或以上得5分,有排外嫌疑,对外地企业不友好;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明确,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 建议诚信等级修改为诚信等级C级得5分,删除诚信等级A级和B级评分。
答:诚信等级评分符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佛建〔2022〕41号)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的通知相关规定。
3、问:致: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于2024年8月12日发布的张 (略) 拆除重建工程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我公司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对招标中的评标办法提出疑问,具体疑问如下: 序号 招标文件 质疑内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页码 1 售后保障及服务承诺(6 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能力: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售后服务措施的,得 3分,没有提供的,得 0 分; 2、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达标五星级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支持),得 3 分,没有的,得 0 分。 注 : (1)本项最高得 6 分; (2)须提供售后服务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须提供售后服务达标五星级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支持)扫描件及该证书在全国认证 (略) 网址:“http://**”)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2 售后服务达标五星级认证证书限定认证范围,带有明显的指向性,建议删除认证范围 2 管理体系认证 (3 分)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智慧医疗或智慧疗养相关类)。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智慧医疗或智慧疗养相关类)。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智慧医疗或智慧疗养相关类)。 注: (1)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上 3 个证件的得 3 分,缺少一个扣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最少得 0 分。 (2)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该证书在全国认证 (略) 网址:“http://**”)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2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限定认证范围,带有明显的指向性,建议删除认证范围。
答:(一)根据本项目的《技术规范及要求》,主要内容包括:1、综合布线系统、2、有线电视系统、3、 (略) 络及无线WIFI系统、4、公共广播系统、5、多媒体会议系统、6、视频监控系统、7、出入口系统、8、人行道闸系统、9、电梯梯控系统、10、电梯五方通话系统、11、入侵报警系统、12、停车场管理系统、13、信息发布系统、14、智慧养老照护系统、15、养老服务运营管理系统、16、能耗监测系统、17、热水阀控制系统、18、智能照明系统共18个智能化系统的系统集成。本项目《技术规范及要求》对集成性要求为“本智能化工程应根据功能要求、管理和信息共享的要求对智能系统分层次、分阶段进行集成,汇集本工程内外信息,对各子系统进行综合管理。”故本项目《技术规范及要求》与建筑弱电智能化及信息系统集成相关。 ? ?
本 (略) 提供全套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其工程实施(含系统深化设计,设备供货、相关软件、线管、线槽和线缆的采购及施工、系统安装、编程、调试、测试设备、维护工具、用户培训、经验收后向招标人及使用单位移交及售后服务等)。由于售后服务认证范围涉及较多专业和内容,而认证范围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 (略) 的设备安装实施后能正常、安全、高效运营极为重要,投标人具备“售后服务达标五星级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支持)”能 (略) 提供高水平的售后服务保障与能力,是服务品牌与信誉的评价标准。
(二)根据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要求》,本项目须兼具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质及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结合医疗、疗养相关行业的特点、规范、流程、标准与功能,职责明晰、规范操作、提供一套科学与系统化的管理流程,还涉及与各专业医疗信息化系统对接等特点,全过程管理应通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项目规范化管理建设并持续改进,将有助于使用单位为项目建设提供标准化的项目实施管理,保证相关系统的有效投入使用。因此考虑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智慧医疗或智慧疗养相关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智慧医疗或智慧疗养相关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智慧医疗或智慧疗养相关类)”作为评审因素。
(三)依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相关规定及要求,设置与本项目需求相关认证范围的售后服务达标五星级认证证书及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相关规定。
(四)售后服务达标五星级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具体修改内容详见“二、澄清修改内容”。
4、问:1、关于招标文件186页的专用条款合同附件的附件6:技术规范及要求中第2点提出:养老服务运营管理系统须在合同签订后的 7 日内,中标人须将系统交付给使用人试用。这和“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完成前期的管线预埋,具体施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进场施工通知为准,计划施工工期为 100 天。”中提及的工期明显冲突。 要求中标人从签订合同到交付软件系统仅有7日这一要求明显不合理。合同是否已提前指定好某一软件系统厂家?而要求签订合同7日内交付系统,是否以这方式限制其他软件厂家参与? 2、关于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合同附件的附件6:技术规范及要求(从111页开始)中存在大量的标有三角符号的参数描述,如“2.3.2主要设备性能及参数要求”中的“1)24口接入层交换机”和“2)24口接入层交换机(POE)”和“3)48口接入层交换机”和“5)24口接入层交换机(POE)”和“13)24口接入层交换机(POE)”和“14)8口接入交换机”中均提到的“可靠性:支持Smartlink功能,收敛时间≤50ms;支持PVST功能:收敛时间≤50ms;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并加盖原厂章”,该参数描述与其所提及的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只有智能化系统推荐品牌中的H3C和紫光恒越满足,满足条件的厂家不足3家,且H3C与紫光恒越为有关联关系企业,另外推荐品牌中的迈普、思科、迪普均不满足参数要求。类似的标有三角符号的参数描述在合同模板中还存在多处,在这里不一一列举。 合同推荐的5个品牌也不全都能满足合同参数描述的要求,本条款是否明显存在设备排他性?合同是否已经提前指定好某一硬件厂家?
答:1、合同附件6《技术规范及要求》“养老服务运营管理系统”交付时间与招标文件工期、主合同工期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及主合同工期为准。
2、《技术规范及要求》中的“▲”图标标识并无特殊含义,《技术规范及要求》中的品牌仅为推荐品牌,如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系统等为非推荐品牌范围,则须保证提供的技术参数不低于《技术规范及要求》的技术参数标准要求即可。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10页“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4年9月1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9时30分”修改为“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4年9月26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
2、招标文件第10页“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 09 时 30 分”修改为“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 09 时 30 分”。
3、招标文件第26页《投标人须知正文》“3.2 投标报价 ? 3.2.9 属于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为“3.2 投标报价 ? 3.2.9 属于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所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系统等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参数要求。”
4、招标文件第42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中的售后保障及服务承诺“2、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达标五星级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支持),得3分,没有的,得0分。”修改为“2、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达标五星级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相关类),得3分,没有的,得0分。”
5、招标文件第42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中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②具有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高级)证书的得 0.5分;具有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中级)证书的得 0.25分;”修改为“②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高级)证书的得 0.5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中级)证书的得 0.25分。”
6、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表二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代理商必须提供)”。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地 址: (略) 禅城 (略) 6号 | 地 址: (略) 禅城 (略) 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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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曾工 | 联系人:梁小姐 |
电 话:0757-* | 电 话:0757-*-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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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24年9月10日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1.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0910盖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