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2024拍2号 | 上杭县临城镇 (略) |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写字楼、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 | 40年 | 上杭县人民政府(杭政地〔2024〕177号) |
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二、地块主要规划条件
地块编号 | 规划用地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计容总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建设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控制 高度(米) |
2024拍2号 | 5894 | 5894 | ≥6484且<8841 | ≥1.1且<1.5 | 20-45 | 25-40 | ≤24 |
说明:容积率按《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 (略) 实施<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进行计算。建筑面积是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2000)计算办法计算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需要分摊到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之和。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1.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 11月 1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上杭县 (略) 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4年 11月14 日 9时 30分 (略) (略) (略) 进行。
2.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上杭县 (略) 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6时30分。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 2024年 11月12 日)16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以取得竞买资格。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 (略) 将在 2024年11月 13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竞买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本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或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件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其中属自然人委托的应公证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私章),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起始价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宗地编号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2024拍2号 | 138 | 689 |
六、其它相关事宜
1. 该宗地设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加价幅度为*元的倍数。
2.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3.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 (略) 基础设施配费和契税。
4.竞得人应严格按上杭县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执行。
5.竞得人为自然人、上杭县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 (略) 或分公司,以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税收在上杭县域内缴交(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 (略) 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与他 (略) 或分公司的,竞得人其 (略) 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50%)。
6.负责交地单位:上杭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临城镇人民政府。
8.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缴存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上杭 (略) 171号
联 系 人:*先生、蓝先生
联系电话:0597-*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888
开户单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