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项目(四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略) (略) 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项目(四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1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玉门东建材化工工 (略) 6号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兰州洁华 (略)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 (略) 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2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