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一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12-19 14:55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QQT*
二、项目名称: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富邻广场研发楼1幢612室
成交金额:*万*仟零**元整 (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原产地及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肺功能测试仪 | 品牌:美好创亿 型号:LA103 | 深圳/ (略) 美好创亿 (略) | 台 | 1 | *.00 |
一次性肺功能仪用过滤器 | 品牌:美好创亿 型号:GLZ-3 | 深圳/ (略) 美好创亿 (略) | 个 | 1 | 2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海燕、杨林、陈实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5.83分。
2、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邱县城关镇锦绣新世界27栋116,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 (略) 霍邱县新蓼大道 (略) 南侧约110米,电话:0564-*)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 (略)
地 址:霍邱县城 (略) 78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盈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锦绣新世界27栋116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64-*
4.监督机构: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0564-*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