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示〔2024〕61号
(略) 行政审批局
关于邢台 (略) 段芦头(南宫)至邯郸客运班线经营变更的公示
2024年2月23日邢台 (略) 向本机关提出段芦头(南宫)至邯郸客运班线经营(变更起讫地、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日发班次下限)的申请,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受理。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该班线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经营主体 | 邢台 (略) |
原起讫地 | 清河至邯郸(清河城东汽车站-邯郸客运东站) |
变更后起讫地 | 段芦头(南宫)至邯郸 |
原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 无 |
变更后中途停靠站点 | 清河城东汽车站 |
原日发班次下限 | 1班 |
变更后日发班次下限 | 1/2班 |
车辆信息 | 车辆数量:1辆(现有),车辆等级:中型中级, 车辆技术等级:一级 |
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递交书面材料进行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0319-*
地址: (略) 信都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