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质疑的回复
各投标人:
(略) 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项目编号CG-AQ- *** )的质疑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问: (略) 文件第25.6条“若服务报价表费率、投标函投标费率二者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
答: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即服务报价表的费率、投标函的费率二者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即更改为“若服务报价表费率、投标函投标费率二者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
2、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略) 市公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