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发改审字〔2023〕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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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县梅塘镇河源村委河源组村民休闲活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安县梅塘镇河源村村民委员会: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梅塘镇河源村委河源组村民休闲活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方便周围群众休闲娱乐,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梅塘镇河源村委河源组村民休闲活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梅塘镇河源村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梅塘镇河源村委河源组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村民休闲活动基础设施1处,占地面积约48.9平方米,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力促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3年8月4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