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原安徽省劳动厅《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225号)规定,申报单位按相关要求提交了材料,经审查,以下单位符合非标准工时制度审批条件,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反馈,联系电话:0550-# 若未收到反馈意见,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同意申报单位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
申报单位: (略)
岗位 | 工种 | 人数 | 工时制 |
各部门 | 主管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 24 | 不定时工作制 |
销售部 | 销售工程师/助理 | 16 | 不定时工作制 |
后勤部 | 杂工 | 20 | 不定时工作制 |
生产部 | 生产主管/班长 | 91 | 综合工时制 |
生产部 | 高级/技师/统计员/专员 | 397 | 综合工时制 |
生产部 | 生产技工 | 123 | 综合工时制 |
生产部 | 助理工程师 | 87 | 综合工时制 |
安环部 | 保安/监控员 | 13 | 综合工时制 |
后勤部 | 厨师班长/厨师/厨工 | 14 | 综合工时制 |
后勤部 | 清洁工 | 20 | 综合工时制 |
后勤部 | 司机 | 3 | 综合工时制 |
生产部 | 生产技术员 | 298 | 综合工时制 |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