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 (略) (略) 新建年产 1 万吨石墨制品项目
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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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新建年产 1 万吨石墨制品项目 | (略) 经济开发区铁西街东侧 | (略) (略) | 辽宁 (略) | 项目建设地 (略) 经济开发区铁西街东侧,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厂房空置区域及部分设备(车床5、锯床2台),新建1条石墨机加工生产线。新增数控机床12台、数控车床1台、光磨机2台、烘干机(电加热)2台,配套袋式除尘器及废气收集系统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采取《报告表》提出的有效措施,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在新增的光磨机、烘干机、车床及原有锯床、车床作业产尘点设置12个活动式集气罩。集气罩的设计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6758-2008),控制风速应满足相关要求。新增数控机床自带全密闭集气罩,通过管道连接到废气收集系统,与12个活动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共同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要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定期检修,保证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 3.加强水污染防治。目前,本项目所在位置园区污水管网暂未接入,生活废水可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不得随意丢弃。待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略) (略) 处理。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噪声。按照安全、节能、环保要求,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封闭、减振、降噪、隔音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营运期除尘器收集尘要密封包装,一般固废间暂存,防止扬散。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与除尘器收集尘一起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废布袋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统一收集,一般固废间暂存,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6.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7.企业应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建立健全环保监测体系,落实信息公开和监测计划,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我局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