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编号:磐国土出(工)(略)
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整体挂牌方式出让冷水镇2024朱坞 (略) 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用途 | 行业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土地单价(元/平方米) | 出让方式 |
冷水镇2024朱坞 (略) 3号地块 | (略).41 | ≥2.0 | 35%- 55% | 10%-20%,其中相对集中绿地率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5% | 工业 |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 50年 | 300 | 450(不设保留价) | 挂牌 |
该宗地1.按现状条件出让,用地范围详见红线图。2.建设内容: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及必需的附属设施。办公、生活及附属用房占地面积不得大于总面积的7%,建筑面积占比不大于10%,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建设40平方米以上的成套职工住宅、招待所等项目;3.单位能耗增加值≥4.(略)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1209.(略)元/吨;税收≥21.(略)元/亩,投资强度≥(略)元/亩,R&D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2.91%;4.地块的环境标准:禁止以下建设项目:(1)列入《磐安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2)选址、布局、规模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建设项目;(3)不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4)不符合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的建设项目;(5)涉重金属、含氮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6)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其他具体详见《冷水镇2024朱坞 (略) 3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挂牌出让须知》。
二、受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县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20日。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00时至2024年10月29日15:00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5:00时)。
3.挂牌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0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5:00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土 (略) 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
2、咨询电话:陈先生 (略)((略))。
3、本地块竞得入 (略) 上交易结束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磐安县自然资 (略) 进行竞得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竞得入选人转为正式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中标者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磐安县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在挂牌截止之日起算30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标者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逾期不签出让合同或不交清土地出让金的作自行放弃中 (略) ,没收保证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4、土地开发程度:现状(按现状条件交地)。
5、地块中标后开发前受让人需按规范自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料,除项目自用部分外,依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执行。
6、土地出让后应按照施工图报审时的人防法规执行人防政策。
7、本次出让信息可 (略) 场网(网址:http://**)、磐安县 (略) (网址:http://**)或磐安公共 (略) (网址:http://**)查询。
磐安县自然资 (略)
(略) (略) 磐安县分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