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提高全县动物防疫服务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我县兽医体制改革和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进程,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 (略) 级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资金的通知》(吕财农〔2024〕37号)、交城县农业农村局《交城县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交农字〔2024〕90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8月27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确定承接主体为山西铭贤 (略) ,根据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承接主体合同总额的30%金额为27.*元。现对拨付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公众可在本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城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方式:0358-*。
交城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