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略)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云保健〔2015〕665号)、《丘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丘政办发〔2019〕137号等文件要求,按丘北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略) (村民委)调查,所在地政府核实,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查, (略) 、 (略)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略) 等单位联合审查,现将2024年初审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带上相关证件到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
一、拟分配范围
全县2023年申公租房且未享受实物配租的保障房申请对象440户。
二、申请条件及对象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
3. (略) 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本县籍务工人员或丘北县籍农业转移人口变为城镇居民的人群;
4.具 (略) 有稳定职业或灵活就业1年以上的非丘北县籍外来务工人员;
5.在优先保障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基础上,可将公共租赁住房提供给受灾群众、 (略) (含危房)改造居民、搬迁移民、国家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等群体作为临时过渡安置住房。
三、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住房共440套,分别位于新康 (略) 122套、 (略) 273套, (略) 17套, (略) 11套, (略) 8套, (略) 4套,和顺5套,套均面积50平方米。
举报电话
县住房和 (略) :*
县住房保障办:*
附件:2024年第一批拟分配名单
丘北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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