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 (略) )、《关于做好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 (略) )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包括水工环、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形成验收组,对新化县鹏程采石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核查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查相关资料, (略) 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全面了解了新化县鹏程采石场2021-2022年度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情况,形成了如下验收意见:新化县鹏程采石场按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年度修复计划有序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年度验收合格。
特此公示。
新化 (略)
2022年03月14日
附件:湖南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度验收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