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2024-#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 (略) (略)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 (略) (略)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12-05 15:20 浏览次数: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有关督察整改销号规定,现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移交问题
进入秋冬季后,全省各地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硝烟弥漫、狼烟四起,严重影响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检查发现,我省部分地方农田作物收割后留存秸秆过长,秸秆运输、粉碎还田成本高,导致农民对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积极性不高,秸秆禁烧工作未能从源头上得以有效解决。
二、整改目标
完善露天焚烧高 (略) ,落实秸秆露天焚 (略) 置机制。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市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三、整改举措
2024年3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组织体系和工作专班,每个乡镇建立收贮机制, (略)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计划。2024年4月底前,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因地制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完成120个高位瞭 (略) ,落实秸秆露天焚 (略) 置机制。2024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创新,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加强科普和典型宣传,引导主体转变观念。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一:2024年3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组织体系和工作专班,每个乡镇建立收贮机制, (略)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计划。已于2024年3月21日印发《 (略)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临平农发〔2024〕27号),要求以镇(街道)为基本单元,结合实际,全面摸排可利用设施农用地、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或废弃地,布局固定收储中心和多个 (略) 点, (略) 已认定崇贤街道鸭兰村、塘栖镇三星村等省级秸秆收储中心2个,运河街道新宇村、崇贤街道沾 (略) 域性收储中心2个,各镇街均设置秸秆临时堆放点,共计28个,全区秸秆收储能力达#吨;探索“秸秆经纪人”收运模式,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强村公司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秸秆收集,培育秸秆经纪人(公司、团队),鼓励跨镇街联合开展秸秆收集作业,推动秸秆经纪人与种粮大户、规模主体、收储中心、秸秆利用企业有效衔接, (略) 累计建立秸秆经纪人团队14个,拥有成员50余名; (略) (略) 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负责方案制定、政策出台、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整改措施二:2024年4月底前,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因地制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完成120个高位瞭 (略) ,落实秸秆露天焚 (略) 置机制。已于2024年3月21日印发《 (略)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临平农发〔2024〕27号)、5月15日印发《关于高质量推 (略)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办〔2024〕17号)、6月18日印发《 (略)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细则》(临平农发〔2024〕68号)。已于2024年4月1日 (略) 38个高位瞭望设施的 (略) ,截至10月底,我区高位瞭望已发现火点255个,火点发现率3.14%,30 (略) 置率80.30%。
(三)整改措施三:2024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创新,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加强科普和典型宣传,引导主体转变观念。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创新,推广低留茬收割技术,培育“秸秆经纪人”,推进秸秆收储中心建设,探索秸秆积分制、秸秆资源内循环利用等综合利用机制。加强科普和典型宣传,制作《秸秆科学还田技术手册》和宣传资料,对种粮户、企业主体举办培训,解读秸秆利用、粮油补助等相关政策细则;同时, (略) 开展正面引导和宣传,提升群众的防护意识和秸秆禁烧的自觉性,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区秸秆可收集资源量4.#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离田利用率48.42%,已成功列入国家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名单。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监督电话:0571-#。
(略) (略) 委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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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12-05 15:20 浏览次数: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有关督察整改销号规定,现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移交问题
进入秋冬季后,全省各地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硝烟弥漫、狼烟四起,严重影响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检查发现,我省部分地方农田作物收割后留存秸秆过长,秸秆运输、粉碎还田成本高,导致农民对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积极性不高,秸秆禁烧工作未能从源头上得以有效解决。
二、整改目标
完善露天焚烧高 (略) ,落实秸秆露天焚 (略) 置机制。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市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三、整改举措
2024年3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组织体系和工作专班,每个乡镇建立收贮机制, (略)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计划。2024年4月底前,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因地制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完成120个高位瞭 (略) ,落实秸秆露天焚 (略) 置机制。2024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创新,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加强科普和典型宣传,引导主体转变观念。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一:2024年3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组织体系和工作专班,每个乡镇建立收贮机制, (略)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计划。已于2024年3月21日印发《 (略)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临平农发〔2024〕27号),要求以镇(街道)为基本单元,结合实际,全面摸排可利用设施农用地、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或废弃地,布局固定收储中心和多个 (略) 点, (略) 已认定崇贤街道鸭兰村、塘栖镇三星村等省级秸秆收储中心2个,运河街道新宇村、崇贤街道沾 (略) 域性收储中心2个,各镇街均设置秸秆临时堆放点,共计28个,全区秸秆收储能力达#吨;探索“秸秆经纪人”收运模式,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强村公司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秸秆收集,培育秸秆经纪人(公司、团队),鼓励跨镇街联合开展秸秆收集作业,推动秸秆经纪人与种粮大户、规模主体、收储中心、秸秆利用企业有效衔接, (略) 累计建立秸秆经纪人团队14个,拥有成员50余名; (略) (略) 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负责方案制定、政策出台、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整改措施二:2024年4月底前,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因地制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完成120个高位瞭 (略) ,落实秸秆露天焚 (略) 置机制。已于2024年3月21日印发《 (略)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临平农发〔2024〕27号)、5月15日印发《关于高质量推 (略)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办〔2024〕17号)、6月18日印发《 (略)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细则》(临平农发〔2024〕68号)。已于2024年4月1日 (略) 38个高位瞭望设施的 (略) ,截至10月底,我区高位瞭望已发现火点255个,火点发现率3.14%,30 (略) 置率80.30%。
(三)整改措施三:2024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创新,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加强科普和典型宣传,引导主体转变观念。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创新,推广低留茬收割技术,培育“秸秆经纪人”,推进秸秆收储中心建设,探索秸秆积分制、秸秆资源内循环利用等综合利用机制。加强科普和典型宣传,制作《秸秆科学还田技术手册》和宣传资料,对种粮户、企业主体举办培训,解读秸秆利用、粮油补助等相关政策细则;同时, (略) 开展正面引导和宣传,提升群众的防护意识和秸秆禁烧的自觉性,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区秸秆可收集资源量4.#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离田利用率48.42%,已成功列入国家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名单。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监督电话:0571-#。
(略) (略) 委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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