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 (略) 将于2024年4月4日10时至2024年6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葛 (略) (略) (略) (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龚卫东持有的兴 (略) 93%股权,认缴出资额*元。
标的所有人 | 龚卫东 | |
标的物现状 | 企业名称 | 兴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72 | |
企业类型 |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兴山县黄粮镇界牌垭村一组 | |
法定代表人 | 龚志美 | |
注册资本 | * | |
成立日期 | 2014-09-30 |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并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葛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葛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3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4月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统一安排,有意者请事先联系。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只出具确权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略) 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3月2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 (略) 指定账户。
十二、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5日 (略) 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北三峡分行葛洲坝支行;户名:葛 (略) ;账号:*9076),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葛 (略) ( (略) 沿江大道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三、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龚卫东持有的兴 (略) 93%股权]的保证金:*元。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 (略) 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四、变卖成交的,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十五、以现状拍卖,法院只出具确权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717-*(蒋法官)
监督电话:0717-*
联系地址: (略) 沿江大道9号
网址:http://**
葛 (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