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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 (略) 络查 (略) (略) 规划。 (略) 人民政府会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 (略) 人民政府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由于控规编制的时间不同会引起不同控规单元间的界线不完全重合,敬请谅解!
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
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
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 (略) 人民政府所有。
平湖市中心城区0573-PH-ZX-18、1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2024年12月12日批准版)
《 (略) (略) 0573-PH-ZX-18、19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已于2024年12月1 (略) 人民政府(平政函〔2024〕203号)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3日
(略) (略) 0573-PH-ZX-18、19单元范围:东至北东湖,南至北城河- (略) , (略) ,西至嘉善塘,规划面积约3.55平方公里。
调整前:
调整后:
指标调整一览表
用地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上限 | 建筑密度上限(%) | 绿地率下限(%) | 建筑限高(米) | 开口方向 | 建筑退距(米) | 配套公建设施 | |
调整前 | 19-03-43 | G1 | (略) | — | — | — | — | — | 自行车租赁点、公共厕所 | |
调整后 | 19-03-43 | G1 | (略) | — | — | — | — | — | 自行车租赁点、公共厕所 | |
19-03-43-1 | B1 | 2849 | 0.6 | 45 | 15 | 11 | 西 | S4W5、东侧退距满足水利部门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