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恒业昊旭(天津) (略) 箱式房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
传真:022- ***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恒业昊旭(天津) (略) 箱式房生产扩建项目 | 恒业昊旭(天津) (略) | 天津 (略) 镇黄台工业区 (略) | 天津华泽 (略) | 为适应市场需求,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经济效益,建设单位拟投资500万元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建设恒业昊旭(天津) (略) 箱式房生产扩建项目,拟新租赁2栋生产车间,新购置5台冷弯成型机、1台打包立柱设备、1台打包顶梁设备、1台打包地梁设备、1台831吊顶板机、1台Z型件设备、1台内包角设备、1台泛水槽设备、1台半自动蒙皮机、2台电动咬口机、1台复合板机、1台CO2保护焊机、1台静电喷涂机、1台固化炉,项目投产后,年增产箱式房 *** 套。 本项目地理经纬坐标为东经117度25分 *** 秒, 北纬38度52分 *** 秒。本项目东侧为天津津荣 (略) 件有限公司,南侧为 (略) ,西侧隔嘉园道为天 (略) , (略) 。 |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厂区总排口排放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黄台 (略) (略) 理。经预测分析,污水中pH、SS、CODCr、BOD5、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指标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静电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固化工序产生的TRVOC、非 *** 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切割烟尘经现有切割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引至现有 (略) 理,通过现有1 根 15m 高排气筒P1排放;焊接烟尘经新增的焊接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新增的 (略) 理,通过新增的1 根 15m 高排气筒P2排放;喷涂过程在静电喷涂机内完成,采用自动喷涂,设备自带 “大旋风+滤芯回收系统”,静电喷涂机内下吸收集,回收的粉末经筛分机筛分后由蠕动泵 (略) 内,废气经滤 (略) 理后通过新增的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3排放;静电喷涂后高温固化,产生固化燃气废气、固化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管道接入两级活性炭设施,通过新增的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4排放。排气筒P1、P2、P3排放的颗粒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中排放标准限值;排气筒P4排放的非 *** 烷总烃、TRVOC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排放标准限值;排气筒P4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排放标准限值;排气筒P4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及废气治理装置风机等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 (略) 界噪声可以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昼间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边角料及废屑、焊 (略) (略) 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废滤芯、废活性炭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 (略) 理。生活垃圾交 (略) 门及时清运。由此可见,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有合理去向,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得到有效治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无 | *** .28- *** .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