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永雨滴管带加工部废弃农用地膜和滴灌带无害化处理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鄂托克旗永雨滴管带加工部废弃农用地膜和滴灌带无害化处理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 (略) 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赛乌素嘎查,中心地理坐标为厂址中心坐标为39°4′52.88″N;107°17′5.76″E;
建设规模为内嵌式滴灌带2000t/a、PE(软带)1000t/a和再生塑料颗粒5000t。
建设内容为内嵌式滴灌带生产线1条、PE(软带)生产线1条和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1条,利用租赁厂房原有建筑物改造滴灌带生产车间1间、产品库1间、原料库房1间和新建设一座破碎清洗车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以及配套环保设施设备。
2023年5月23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鄂环审字〔2023〕108号文对该项目作出批复。本项目于2019年2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局给予了本项目“未批先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告字〔2019〕115号),建设单位按要求足额缴纳了罚款。本项目于2024年1月建设完成并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对“鄂托克旗永雨滴管带加工部废弃农用地膜和滴灌带无害化处理利用项目”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鄂托克旗永雨滴管带加工部废弃农用地膜和滴灌带无害化处理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鄂托克旗永雨滴管带加工部
(3)建设地点: (略) 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赛乌素嘎查
(4)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情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29日,20个工作日。
(6)联系人:王治锋
(7)联系电话:*
(8)通讯地址:鄂托克旗永雨滴管带加工部
(9)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鄂托克旗永雨滴管带加工部废弃农用地膜和滴灌带无害化处理利用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2:鄂托克旗永雨滴管带加工部废弃农用地膜和滴灌带无害化处理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