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报送的《 (略) (略) *吨新型钢渣微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略) *吨新型钢渣微粉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娄星区娄星产业开发区(万新街以南、 (略) 以东、竹春街以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宇鸿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投资*万元建设*吨新型钢渣微粉项目。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为拆除现有,重新按照规划设计优化布局,具体建设内容为:①在厂区西南角新增一条微粉加工生产线;②在厂区东侧重新建设一条钢渣预处理生产线;③将露天堆放的物料区改建成封闭化车间。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平方米,共建设2条生产线,年加工能力*吨。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平方米,共建设2条生产线,年加工能力*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为无组织间断排放,采取围挡、堆场物料进行覆盖、洒水抑尘、采用商品混凝土、对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加大洒水频率、严格选择低油耗的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等污染防控措施。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废水、雨水冲刷废水、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做好施工期排水工程,设置临时性的沉砂池,施工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周边绿化、项目施工等,暴雨地表径流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作除尘,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 (略) ,最终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控制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减少车辆鸣笛等,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包括现有工程拆除建筑垃圾)、土石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堆放,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处理;无法回收利用部分定期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场所,土石方直接用于厂区内低地势地块填补,或用于厂区绿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二、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项目钢渣预处理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料仓呼吸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排放DA001。 项目微粉加工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立磨和烘干废气经低氮燃烧+高效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细磨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筒仓呼吸粉尘经自带脉冲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本项目无组织逸散粉尘主要为车辆运输扬尘、装卸粉尘、堆场扬尘、食堂油烟以及破碎筛分、细磨、料仓储存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等。车辆运输扬尘采取限制车速、道路硬化、进岀车辆轮胎冲洗、 (略) 进行清扫、路面定期洒水等措施,其余粉尘采取厂房封闭,喷淋除尘等措施可大大降低无组织粉尘的逸散量;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水洗球磨废水、陶瓷盘清洗废水、水渣沉积水经水洗球磨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抑尘用水全部为蒸发损耗,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洗车台配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 (略) ,最终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加强管理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合理处置。收集粉尘、压滤机压滤成泥饼的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全部进入产品;废钢渣一部分作为原料回用微粉加工生产线,一部分作为副产品外售;灰渣经收集后外售,员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硝酸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