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新增年产11万立方工业住宅构件及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阜沙镇阜沙大道18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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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新增年产11万立方工业住宅构件及锅炉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阜沙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粤皖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粤皖 (略) 原有项 (略) 阜沙镇上南工业区振联路1号西侧约500米。由于原项目建设过程发生重大变动,项目拟重新报批环评,重新报批后原环评不再实施。本项目拟在原址建设,项目用地面积48137平方米,建筑面积66148平方米,主要从事工业住宅构件、市政工程构件、PC构件和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年产工业住宅构件19.28万立方、市政工程构件0.3万立方、PC构件63.3万米、预拌混凝土60万立方米。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气及固废产生。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 (略) 阜 (略) 处理;项目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水、地面清洗水、车辆进出清洗、模具清洗水、产品清洗水经三级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锅炉冷凝水和反冲洗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2、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经“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SCR)+干式脱硫+高压静电除尘”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计量称重、投料和搅拌废气排气口密闭连接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食堂废气运水烟罩收集后经静电除油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钢筋焊接废气、模具机加工、清理和维修及焊接废气、实验室废气、尿素暂存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密闭室内储存,堆场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辆运输进出清洗,厂区路面硬化,路面定期洒水和清洁、厂门口喷水,车辆运输过程产生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砂石卸料采用半密闭斗,提高砂石含水率,砂石卸料废气经洒水抑尘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砂石采用密闭输送带输送,提高砂石含水率,砂石原料卸转运至高架仓废气经洒水抑尘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水泥、粉煤灰和矿粉罐贮存粉尘顶仓排气口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3、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 (略) 转移处理。4、生产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局等措施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