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水利部办公厅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文件精神,焦场焦炭仓储环保项目按承诺制管理,现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焦场焦炭仓储环保项目
建设地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唐 (略)
建设内容:(1)在现有露天焦场西侧新建三座φ21m的焦炭储仓,总储存能力为1.5万吨。改造现有J103转运站,来焦直接由J301BC送往焦炭筒仓进行贮存。筒仓下部焦炭由带式输送机送往现有J106BC通廊中部,回到筛贮焦楼及贮焦槽装车外运。(2)火运系统湿焦改干焦操作并进行除尘改造,配煤仓顶及底部除尘改造。(3)配套建设供电系统、电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扩容、除尘系统改造,给排水系统利旧等。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谷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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