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犍为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凤石街 (略) 5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配套工程
(二)建设地点:犍为县孝姑镇、龙孔镇(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
(三)建设单位:乐山犍边马为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天和 (略)
(五)项目概况: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建设园区主干道、次干道(长度共计约7.8km)及电力、通讯、照明等配套设施。具体包括:红久大道北段1.4公里(化工园区主干道)、田佳大道2.15公里(化工园区次干道)、 (略) 东段3.27公里(化工园 (略) )、黎明大道0.96公里(化工园区次干道),以及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配套工程3.27公里( (略) 东段东侧永久性边坡防护绿地10.53亩)。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及建议,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周边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各项允许排放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施工扬尘措施,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强制性减排要求,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全部外购,不设置冷、热拌场;严格落实施工噪声管控要求,中、高考期间及地方人民政府要求停工期间禁鸣施工;项目作为填方工程,产生的弃土及时进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等已有环保措施处置。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认 (略) 和犍为县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设置禁停标志,禁止违章停车,防止因交通堵塞、车辆怠速而增大汽车尾气污染; (略) (略) 面清扫,定期洒水降尘。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收费站及服务区等,运营期不产生污废水; (略) 清扫、 (略) 面清洁,避免垃圾、泥土等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检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和排水工程设施,对堵塞的排水系统应及时疏通、对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及时修复。
5、加强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应 (略) 沿线区域散落的垃圾和固废进行收集和统一处置;若未来沿线需设置公交车停靠站时,应同步设 (略) 环保垃圾桶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6、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行车管理,在路段、路中、 (略) 口处设交通标志,限制夜间行车速度,在临近 (略) 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提高工程质量, (略) 的维修养护, (略) 面的平整度, (略) 质量和维护水平低造成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增加振动和噪音的现象;运营期应强化对交通噪声的监测,若监测到沿线住户处出现噪声超标的情况,应为其加装隔声屏障或隔声门窗,维持其室内满足相应噪声标准和室内功能要求。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预防应急措施,管理部门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危 (略) 运输规则》(JT/T617.1-2018)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略) 段设置“减速行驶、安全驾驶”和“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等警示牌, (略) 段设置警示牌等;结合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的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 (略)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控制指挥系统,负责组 (略) 危险品运输事故抢救和处理工作; (略) 临近冲沟区域设置防撞护栏,防撞高度1.2m,防止事故车辆发生翻车进入冲沟区域的事故。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自行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