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分公司电子显示屏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电子显示屏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内容: (略) (略) 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调试(包括LED显示屏(全彩)1台及其配套内容、LED显示屏(单色)1台及其配套内容),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 2.1.2交货地点:张家口经 (略) 兴盛街7号泰智慧科技孵化中心。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到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1.5质保期:所有货物免费质保2年,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1 09:00 至 2024-11-0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 (略)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5 09:00:00 ,递交地点/ (略) 为 惠招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中国 (略) 》、《惠招 (略) 》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13-(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联系人;梁女士,申话:0313-(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略) 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3-(略)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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