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山东科技大学实验楼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 (略) 青岛西 (略) (略) 579号 | |
建设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 (略) 辛安街 (略) 579号,依托山东科技大学自有教学楼进行建设,占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m2。项目主要建设科研实验室,主要包括应用化学专业实验室3个、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实验室8个、基础化学实验室15个、生物工程专业实验室5个、高分子加工实验室1个、橡胶化学与物理性能实验室1个、聚合物加工与改性实验室1个、高分子化学实验室1个、功能高分子实验室1个、环境治理与能源转化产业实验室2个、高分子复合材料实验室1个、阻燃剂研究开发实验室1个及其他各类实验室若干,主要设备包括#苯脱氢实验装置8套、邻苯二#酸二#酯反应动力学测定实验装置8套、萃取蒸馏实验装置8套、恒沸精馏实验装置8套、化工传热综合及设计型实验装置8套、多釜串联混合性能测定实验装置8套、二元系统气液平衡数据测定实验装置8套、无限稀释活度系数测定实验装置8套、反应精馏实验装置8套、化工流动过程综合实验装置12套、精馏综合型实验装置12套、恒压过滤实验装置12套、萃取实验装置12套、搅拌实验装置12套、恒温水浴锅4台、磁力搅拌器17个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基#烯酸1.015吨/年、无水#醇424吨/年、氢氧化钠19吨/年、苯酚2.5吨/年、尿素2.5吨/年、#三醇1.896吨/年、二#基亚砜1.65吨/年、氢氧化钾2.8吨/年、冰醋酸25吨/年、氯化铵6吨/年、氨水32吨/年、次氯酸钠0.625吨/年、亚#基蓝1吨/年、荧光素1吨/年、#基#烯酸#酯4.5吨/年、醋酸#烯酯2.334吨/年、过氧化苯#酰1.3吨/年、聚#烯醇1.5吨/年、对硝基#苯0.5吨/年、正己烷0.66吨/年、对#苯胺1吨/年、亚硫酸钠1吨/年、草酸1吨/年、硝酸铅1吨/年、硝酸铋1吨/年、三#醇胺11吨/年、环己烷23.4吨/年、蔗糖6.5吨/年、石油醚(60-90)370吨/年、#酸#酯94吨/年、硝酸钾2.5吨/年、氯化钾4吨/年、硫酸铜1.5吨/年、95%#醇38吨/年、正#醇8吨/年、#醇45吨/年、#二醇13.5吨/年、蛋白胨5吨/年、碳酸钙10.5吨/年、琼脂粉3吨/年、37%盐酸3吨/年、68%硝酸2吨/年、98%硫酸5.5吨/年、N,N-二#基#酰胺11吨/年、#基环氧氯#烷8.952吨/年、氯化钾4吨/年等,项目建成后用于化学与 (略) 、材料科 (略) 开展的教学、科研等实验活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废液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 (略) 理资 (略) 置,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水机组废水、实验器具后洗废水(含实验器具第三次清洗用水及润洗用水)和经 (略) 理后的生 (略) (略) 排入镰湾河水质 (略) 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4中三级标准及下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 (略) 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 (略) 理后,分别通过实验楼#排气筒(排气筒高度均为20m)排放。无机废气经收集后于实验室外无组织排放。 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 1.7-2019)表2、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 1 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边界内无组织废气中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边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 (略) 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项目边界及边界内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液、废实验耗材、废试剂容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现有1#、2#危废暂存间(共35m2),定期委托有危 (略) 理资 (略) 置;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未沾染试剂的玻璃试管、玻璃杯等实验室废品等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 (略) 、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样品室、药品库等防火、防爆设施的应用和检查,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西 (略) 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 (略)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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