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JZB[CS]*-1
二、项目名称:2023年清流县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略) 三明分公司 | (略) 三 (略) 中路233号 | 693,4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3年清流县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货物类( (略) 三明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水文仪器设备 | 取水在线计量设施采购安装及运维 | 厦门四信、深圳尚鑫航、东莞星火、山东探越 | 厦门四信F-LL100、深圳尚鑫航SXH485-H200、东莞星火SFP-150、山东探越L12100 | 1 | 批 | 693,450.0000 | 693,45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赖世敏 |
评审专家: | 黄柏山 、 黄建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7000元整包干计取。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中标服务费专户,开户名:三明 (略) ,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账 号:*052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3年清流县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0.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包1:4家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成交供应商 (略) 三明分公司,评审总得分为97.42分。
2.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章进行合同公开,成交供应商方可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清流县水利局
地址:清流县凤翔路695号
联系方式:059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三明 (略)
地址: (略) 沙县区长泰路与金沙路交叉口东南侧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
联系方式: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小李
电话:0598-*、*
三明 (略)
2024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