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场地面积约10901m2(约合15亩),总建筑面积8526m2,拟建1栋地上4层业务保障楼,建筑面积约3995.72m2;拟建1栋地上4层实验楼,建筑面积约2962.28m2,拟建一座地下室建筑面积1538.6m2,位于业务保障楼地下,拟建两座15m2的门卫。同时配套建设室内外水电、消防、监控、道路、小型广场、地上停车位、绿化、景观小品及环卫设施、标识系统、变压器、土方工程、划区隔离围栏及相对独立出入口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_bJd4g 提取码: cpca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致电环评单位海南 (略) (联系电话:*)。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温泉南路2号
联 系 人: 邱宇光
联系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公众可以登录上述网站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