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綦江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工程名称)已由 (略) 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略) 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303-*-04-05-*) 批准建设,项目 (略) 綦江区源江智慧园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綦江区源江智慧园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綦江高新区桥河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9.2593公顷,总建筑面积*.12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研发车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公楼及食堂建筑面积3793.59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53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36平方米。包含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及照明工程、通排风工程、消防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合同估算金额: *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并提供地质勘查报告,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5 勘察服务期限: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为止,其中从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通过审查的勘察成果资料。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綦江区源江智慧园区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綦江区古南街道桥河工业园区科创中心1号楼2-6楼(3楼B10) | 地址: | (略) 綦江区古南 (略) 7号505 |
联系人: | 许老师 | 联系人: | 幸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