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略) 第四批)临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资规用〔2024〕14号文件批复,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要求,现予公示:
一、因项目施工需要,需临 (略) 板桥街道永安、土城、耿屯3个村民委员会14个村民小组集体土地3.0237公顷,其中农用地3.0237公顷(耕地0.0100公顷、林地2.9880公顷、其他草地0.024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二、该临时用地3.0237公顷全部用于施工进场道路。临时用地 (略) 宣富高速公路 (略) 。
三、临时用地单位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管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资规用〔2024〕14号文件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规模、用途、年限等进行使用,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禁止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超批准范围使用土地。临时用地单位要及时申请办理该批次临时用地的相关手续,占用林地、草地、生态红线等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四、严格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书,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妥善解决好被使用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必须严格按照该批次临时用地审查备案的《土地复垦方案》的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组织复垦(绿),申请复垦(绿)验收,验收合格后归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六、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75年(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