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局将公 (略) 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 (略) 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进行听证, (略) 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规划选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地点: (略) 赤坎 (略) (略) 民政局七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的选取范围和条件
听证参加人名额为39人以内(单数),其中:
(一) (略) 及麻章区相关部门代表, (略) 委政法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信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麻章区政府、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信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二)麻章镇政府选派代表。
(三)符竹村委会、高阳村委会选派代表及农民群众代表。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五)麻章区范围的法人组织、社会团体代表。
(六)社会代表, (略) 辖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略) 民政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
四、听证申请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交听证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申请书见附件1和附件2,以上申请材料需签名或盖章。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邮箱:*@*26.com)。
(四)联系方式: (略) 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电话:0759-*、0759-*)。
(五)联系地址: (略) 赤坎区寸金街 (略) 2号。
五、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的权利,听证参加人可在听证会上,围绕听证事项就主要事实和观点进行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资格文件准时到场参加听证。听证参加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至少在听证会举行前2个工作 (略) 民政局,并提供书面材料委托他人参加。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会权利。
六、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的一切活动必须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陈述、发问、辩论、出入须经听证主持人准许,在听证会上不得使用谩骂和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辞。
(二)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鼓掌、哄闹、吸烟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三)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或者将其调至静音。
(四)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五)对违反听证纪律不听劝告的人,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其退出听证会。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六)听证参加人应核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或补正后签字或盖章。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听证记录员将相关情况在听证笔录中予以载明。听证会内容以听证笔录记录的内容为准。
(七)听证参加人名单经审核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的,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略) 民政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 (略) 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听证会)
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职业 | 职务 | ||||||
简 要 工 作 经 历 | |||||||
申请人签名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仅 (略) 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扫描件,必要时需进行现场核对;
3、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参加人;
附件2: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 (略) 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听证会)
申请人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单 位 主 要 业 务 内 容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仅 (略) 区大型公益性生态墓园项目选址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核对;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必要时需进行现场核对;
4、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参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