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2460.26㎡ | |
标的地址 | (略) (略) (略) 19号 | |
标的现状 | 在租。原承租户未搬离,房屋到期日 2025.9.30 | |
标的瑕疵 | 存在瑕疵 房产证状与与实际存在差异,有处置权。 | |
其他披露事项 | 1. 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供完整的改造方案。 2. 出租方现办公地点与租赁场所毗邻,因房产租赁提升改造须占有出租方现办公地点的,承租方整体改造后需向出租方提 (略) 域内不低于现有办公面积的房屋作为出租方的办公场所。 3. 整 (略) (略) 、消防改造 (略) 房产相关的维护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该出租标的需现场查勘,针对原承租户未搬离相关事宜进行协商,确定无异议后持现场查勘书进行报名。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金诚估字(2024)第005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产业 (略) | |
标的简介 | 位 (略) (略) 19号,房产建筑面积为2460.26平方米。该标的临 (略) ,地理位置较好,道路较通畅,出行快捷。周边有67、K107、K12等多 (略) ,交通方便;区域内有开创云谷联合办公、 (略) 场等办公场所;周围有中恒商城、银座购物广场等购物场所;有交通银行、齐鲁银行等金融机构;区域环境较好,适合办公、仓储、商业等。标的房产以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 (略) 置。其他事项详见鲁金诚估字(2024)第005号评估报告。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5年 | 租金标准 | 首年租金59.(略)元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本次出租房产面积2460.26平方米、平均日租金为(略)/平方米·天,首年租金为59.(略)元,此后租金每年上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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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 租金每半年交付一次,首次付款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6个月租金,第二次租金在第一次租金支付日期起5个月内支付,以此类推。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1. (略) 场、打造创业孵化基地或便民服务设施 2. 不得从事工业生产、汽车维修等有污染、噪音大的扰民项目; 3. 承租方必须进行合法的经营活动。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无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 3.意向承租方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略)元,需提供注册资金实缴银行回单或验资报告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需提供近6个月税金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 (略) ”渠道查询承租方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 | |||
其他标的要求 | 在租赁期限内,(略)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合同期内房屋维护修缮、 (略) 维护维修、消防改造、 (略) 理、防盗门窗等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事宜均由(略)方负责,一切费用由(略)方承担。(略)方应注意安全,对承租房屋消防安全、 (略) 、家电燃气等按所属行业规范要求经常检查、维修维护,保证使用安全,在租赁期间内,该房屋或因此房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略)方自行承担,概与(略)方无关。 | |||
保证金额 | (略)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略)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交易过程中如只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承租方,以协议方式成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承租方后,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略)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 ||
报 名 联系人 | 黄经理、靳经理 | 联系电话 | 0531-(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