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JYCLAC-G1005)
现将我部集中监控中心建设采购意向公开发布,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欢迎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
国家某单位集中监控中心建设。
二、项目编号
2024-JYCLAC-G1005。
三、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31日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监控中心建设,共涉及5个点位(重庆2个、四川1个、甘肃2个),主要包括土建拆除、装饰装修及显示系统、音频系统、安防监控设施、综合布线、供配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暖通、照明、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等内容。
五、金额概算
*元。
六、初步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七、预计采购时间、计划工期、建设地点
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4月。
计划工期:2024年10月完成施工建设。
建设地点:重庆、四川、甘肃。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未在公示截止时间内提交,我部将拒绝受理。
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部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意见反馈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②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③无外资背景;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23-*、*
地 址: (略) 九龙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