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7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公示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
查询方式:环评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登*:(http://**)点击下载查看。
公众反馈意见受理电话:0471-*、047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利害关系人)可在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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