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2019〕59号)和《“创业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内政办发〔2022〕31号文件)文件精神,为促进扎 (略) 职业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结 (略) 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职业培训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略) 及各旗县审批、人社系统备案的社会职业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1. (略) 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许可。
2.拥有规范的财务制度与管理制度,具备一定培训规模。
3.配有开展培训所需的师资团队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5.需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三、不能申报的情形
1.培训学校无消防竣工验收或备案凭证。
2.培训学校登记地址与办学地址不一致。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扎 (略) 公开招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需提供本单位依法设立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经核验后予以退回。
3.按照实际开展培训科目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及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相关材料。
4.申报单位需提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支撑资料,主要涵盖培训的工种、等级、收费标准;培训师资队#详情、培训人数及规模;培训机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培训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相关佐证资料。
5.申报材料需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扎 (略) 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办公室(扎 (略) 第三 (略) 21号,咨询电话:0470-#)。
联系人:孔雨霏
联系电话:0470-#
五、选用程序
(一)审核
扎 (略) 就业服务中心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针对其办学资质、学校整体概况、近两年培训业绩和培训效果等方面展开综合分析与论证,对申请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或与负责人进行面谈,最终出具审核意见。
(二)决定
扎 (略) 就业服务中心将通过重大事项会议初步确定拟选用的职业技能培训社会机构名单,最终名单将在扎 (略) 人 (略) 予以公示。
六、选用有效期
经招募后选用的培训学校可承接扎 (略) 2025年度的职业培训工作。
附件:扎 (略) 公开招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