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子公园金融总部产业园(六期)项目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交子公园金融总部产业园(六期)项目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施工/标段” 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做出如下回复:
提问1:招标资料中无灯具规格书及光彩效果方案,请补充提供。
答:本项目LED智能灯具技术要求及景观照明设计方案随本答疑文件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提问2: 招标文件P173-174,合同条款第“12.3.1 进度款支付 :”描述“(二)关于付款节点的约定:(1)每个阶段的付款节点前提为*方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阶段工程款后,具体支付节点如下。 ①完成幕墙产值的50%; ②完成精装修产值的50%; ③幕墙施工完成; ④精装修施工完成; ⑤总平施工完成。(2)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每期支付金额为当期发包人核定完成产值的 80%(扣除已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由承包人申请,发包人按月支付至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请明确本专业暂估价工程过程付款是否为分为五次节点支付如下 “①完成幕墙产值的 50%,支付泛光核定产值的80%; ②完成精装修产值的 50%,支付泛光核定产值的80%; ③幕墙施工完成,支付泛光核定产值的80%; ④精装修施工完成,支付泛光核定产值的80%; ⑤总平施工完成,支付泛光核定产值的80%。”
答: 进度款支付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倍特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2024年11月13日